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

網路智慧財產

開始在澳門自助旅行  我的書被盜了!


[網路著作權]被盜圖盜文,侵害智慧財產權怎麼辦?
免費法律諮詢提供!
1.首先,一定要保存證據,如果跟作者ㄧ樣是在書裡發現自己的作品被盜用,就把書買下來,購買發票需留下,因為要證明是何時發現,這是有時效性的(如果是在網路上發現的話,就要擷取網頁畫面)!
2.確認是否為侵害自己的作品
3.通知對方:通知對方已侵害智慧財產權,請求其撤下、賠償或是洽談補授權,通知方式可以使用email、存證信函、律師函
4.法律協助:法律對於我們這些小百姓來說,真的很複雜,還是要找專業的律師,免費管道有法律扶助基金會,另外需費的管道就是找個律師囉,不過諮詢律師跟出庭都是要收費的 法律扶助基金會在全省各地都有分會,可以預約諮詢時間,不限法律諮詢領域,若是低收入戶還可以有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,避免因沒錢打官司而讓法律弱勢族群權益受損,真的很棒!
5-1.報案:可以去「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」報案(簡稱保智大隊),建議將所有證據收集完備印出後報案,保智大隊在全省都有分隊,可以選擇就近的分隊去報案,建議報案前先電話詢問,需要作完筆錄保智大隊就可以向對方要求說明及出庭了。法院開庭會在被告居住所在地,因為有個「以原(告)就被(告)」的規定,若是法官確認為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,對方又不和解的話,那可能就會面臨被檢察官起訴的情形。
5-2.直接提起訴訟
相關法律 
著作權法 
第一條 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,調和社會公共利益,促進國家文化發展,特制定本法。本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。
第三條
十九、網路服務提供者,指提供下列服務者:
()連線服務提供者:透過所控制或營運之系統或網路,以有線或無線方式,提供資訊傳輸、發送、接收,或於前開過程中之中介及短暫儲存之服務者。
()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:應使用者之要求傳輸資訊後,透過所控制或營運之系統或網路,將該資訊為中介及暫時儲存,以供其後要求傳輸該資訊之使用者加速進入該資訊之服務者。
()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:透過所控制或營運之系統或網路,應使用者之要求提供資訊儲存之服務者。
()搜尋服務提供者:提供使用者有關網路資訊之索引、參考或連結之搜尋或連結之服務者。










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